5/29/2013

紫外線指數危險級,防曬工作不可輕忽!


最近的氣象預報經常發佈紫外線過量甚至危險警告,而且隨著夏天到來,除了天氣相對炎熱,紫外線指數只會更高,另外,臭氧層破壞已成事實,達到地面上的紫外線幅射量增多,必須面臨接踵而來的紫外線傷害。若沒有注意防曬,一不小心可是會曬傷,損害膠原蛋白,加速皮膚的衰老,DNA遭受破壞、細胞會因而死亡或是發展成不能控制的癌細胞,這可不得了!紫外線已被確定與許多疾病的產生有關;例如:皺紋、曬傷、白內障皮膚癌、視覺損害與免疫系統的傷害。
資料來源:中央氣象局

[小知識]
2011年4月13日世界衛生組織研究癌症的國際組織將所有類別的紫外線輻射歸類為1級致癌物。這是被認定的最高等級致癌物質,意味著"沒有足夠的證據來排除它使人類致癌的可能性症"。
 
不管是女性朋友們為了美白,還是為了健康預防曬傷,防曬確實是一年四季很重要的功課,市面上玲瑯滿目防曬產品該如何選擇?安全性如何?SPF是不是越高越好?抗UVB就夠了嗎?...SPF是SunProtectionFactor的縮寫,後面的數字代表可以延緩UVB曬紅皮膚的倍數。一般人暴露在陽光下10~15分鐘會開始曬紅,所以SPF15=10分鐘×15倍=150分鐘,即延緩皮膚曬紅150分鐘。另外,係數高低不是那麼重要,關鍵在防曬乳中是否做到「防滲入」,才是防曬品是否安全的關鍵。PA**是ProtectionGradeofUVA,代表對長波UVA的阻隔程度,+、++、+++分別代表輕度、中度、高度遮斷,可延後皮膚曬黑時間2~4倍、4~8倍、8倍以上。
**歐洲:以PPD(防曬產品對抗UVA的能力)的數值標示;美國:以1~4顆星號標示UVA的防護,星號愈多表示對於UVA的防護愈強;日本:維持原來SPF和PA標示。

把握簡單原則,防曬其實很簡單。一般來說,如果在戶外時間少,例如僅在上下班、中午外出吃飯才走出房間,擦SPF15、PA+已足夠;如果從事戶外運動,則應使用SPF30、PA++以上的產品。水上活動和流汗後要立刻並定時補擦防曬,因為沒有防曬產品能夠完全防水或長時間抗水

[小知識]
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針對防曬產品公告新規定,要求製造商不能在產品上標示有「防水(waterproof)」或「防汗(sweatproof)」功能,而要以「抗水性(water resistance)」標示,且必須清楚註明是40分鐘或80分鐘的抗水效果,如果沒有抗水功能的產品,也要標示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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