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中央氣象局
[小知識]
在2011年4月13日,世界衛生組織研究癌症的國際組織將所有類別的紫外線輻射歸類為1級致癌物質。這是被認定的最高等級致癌物質,意味著"沒有足夠的證據來排除它使人類致癌的可能性症"。
資料來源:Wikipedia 維基百科
不管是女性朋友們為了美白,還是為了健康預防曬傷,防曬確實是一年四季很重要的功課,市面上玲瑯滿目防曬產品該如何選擇?安全性如何?SPF是不是越高越好?抗UVB就夠了嗎?...SPF是SunProtectionFactor的縮寫,後面的數字代表可以延緩UVB曬紅皮膚的倍數。一般人暴露在陽光下10~15分鐘會開始曬紅,所以SPF15=10分鐘×15倍=150分鐘,即延緩皮膚曬紅150分鐘。另外,係數高低不是那麼重要,關鍵在防曬乳中是否做到「防滲入」,才是防曬品是否安全的關鍵。PA**是ProtectionGradeofUVA,代表對長波UVA的阻隔程度,+、++、+++分別代表輕度、中度、高度遮斷,可延後皮膚曬黑時間2~4倍、4~8倍、8倍以上。
**歐洲:以PPD(防曬產品對抗UVA的能力)的數值標示;美國:以1~4顆星號標示UVA的防護,星號愈多表示對於UVA的防護愈強;日本:維持原來SPF和PA標示。
把握簡單原則,防曬其實很簡單。一般來說,如果在戶外時間少,例如僅在上下班、中午外出吃飯才走出房間,擦SPF15、PA+已足夠;如果從事戶外運動,則應使用SPF30、PA++以上的產品。水上活動和流汗後要立刻並定時補擦防曬,因為沒有防曬產品能夠完全防水或長時間抗水。
[小知識]
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針對防曬產品公告新規定,要求製造商不能在產品上標示有「防水(waterproof)」或「防汗(sweatproof)」功能,而要以「抗水性(water resistance)」標示,且必須清楚註明是40分鐘或80分鐘的抗水效果,如果沒有抗水功能的產品,也要標示警語。
資料來源:康健雜誌153期 皮膚科醫師的私房防曬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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